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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协办,日本海外技术者研修协会(AOTS)主办的“针对中国专利代理人的专利业务研修”班,继2005年第一次在中国成功举办以来,又于2006年3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上海两地成功举办。该研修班得到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财力支持。因研修班报名人数多达214名,经多方努力,参加研修的人数由原定的80名增加到了110名,不少代理人包括事务所负责人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参加了3天的学习和研讨。
在研修班上,日本资深代理人鲛岛正洋讲师介绍了日本知识产权新动向、日本专利申请程序、专利实施与保护,尤其是对于专利实务:如何撰写权利要求,强调申请专利不是为了尽早得到专利权而是为了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如何解释专利权范围,日本侵权判定中适用“等同原则”的5个条件与美国3个“基本相同”的区别,即条件之一是“不同部分是否是专利发明的本质性部分”;由“禁止反悔原则”讲到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的修改不应过多,因为这些修改将可能成为授权后被无效的理由或不能应用“等同原则”判定侵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日本另一位资深代理人黑濑雅志讲师从专利申请要件之一的新颖性、保护的客体计算机程序可作为“物”保护、医药、农药保护期可延长、完全的电子申请制度、可用英语提交申请、司法制度的不同以及法院可用“权利无效的抗辩”等方面比较了中日专利制度的区别,并介绍了2006年1月31日的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最新判例“销售喷墨打印机用的喷墨盒回收品构成专利侵权”,详细说明了争议的焦点、判决的理由以及判决书所表明的指导方针,即提出了判定专利权是否用尽的两种类型。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北京知识产权部部长后谷阳一介绍了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预测在未来几年内日本向中国的申请还会以每年30%的速率增加,而且中小企业在中国的申请会超过大企业的申请,日本也会加大在中国申请商标的力度,总之,希望中国的中小专利事务所进一步提高代理质量,能够更详细地对中小企业说明中日法律不同点及立法的背景。另外,研修班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文辉讲师从复审委员会20来年的审查实践积累的复审及无效案例的总结讲述了现有技术的概述、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及现有技术的证明。
在研修班上,学员还就代理实践中的问题与讲师进行了沟通,鲛岛正洋讲师最后感慨地说:我感觉大家水平提高非常快,非常吃惊,从大家提问问题的水平以及从实践操作角度提的很多问题,都说明了这点,我受到很大的“刺激”。
研修班基本达到了让中国的专利代理人初步了解日本专利制度和中日专利代理人交流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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